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 年 5 月 28 日通過,現予公布,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基本規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節 監護

第三節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四節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章 法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營利法人

第三節 非營利法人

第四節 特別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組織

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意思表示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四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委托代理

第三節 代理終止

第八章 民事責任

第九章 訴訟時效

第十章 期間計算

第二編 物權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 動產交付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分編 所有權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鄰關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分編 用益物權

第十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居住權

第十五章 地役權

第四分編 擔保物權

第十六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七章 抵押權

第一節 一般抵押權

第二節 最高額抵押權

第十八章 質權

第一節 動產質權

第二節 權利質權

第十九章 留置權

第五分編 占有

第二十章 占有

第三編 合同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七章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分編 典型合同

第九章 買賣合同

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保證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保證責任

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 承攬合同

第十八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 運輸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客運合同

第三節 貨運合同

第四節 多式聯運合同

第二十章 技術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技術開發合同

第三節 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

第四節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 倉儲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五章 行紀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 合夥合同

第三分編 準合同

第二十八章 無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 不當得利

第四編 人格權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第三章 姓名權和名稱權

第四章 肖像權

第五章 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六章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第五編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結婚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一節 夫妻關系

第二節 父母子女關系和其他近親屬關系

第四章 離婚

第五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關系的成立

第二節 收養的效力

第三節 收養關系的解除

第六編 繼承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七編 侵權責任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損害賠償

第三章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四章 產品責任

第五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六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七章 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第八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九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章 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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