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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德赛法务】 



有感于

红军四渡赤水


德赛集团成立四十周年之际,集团年中经营工作会议在遵义城举行。会后,集团中高层集体参观遵义会议旧址,在这里我们再一次为红军四渡赤水所震撼。那是一次大转折,一次由被动转为主动的壮举。在遵义会议前的湘江战役中,红军虽取得了艰难的胜利,但队伍由出发时的八万人锐减到三万人,面对国民党军队三十多万兵力的围追堵截,红军灵活地变换作战方向,赢得了时机,创造了战机,这是以少胜多、变被动为主动的光辉战例,更是红军长征史上最光彩神奇的篇章。

是的,面临艰难险阻,如何突出重围,我们在今天需要借鉴学习四渡赤水的伟大精神来指导企业管理工作的种种挑战。在返程的飞机上,红军四渡赤水的想象画面在脑子里一直萦绕不去,联想到自己的法务工作实际,突然闪现出来一个问题:学习实践红军四渡赤水精神,企业法务工作其实也有自己的四度,如果跨越了这四个难关,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务

下面,我就结合过去的一些思考和实践,来谈谈如何理解企业法务工作中的四度。



第一度,法务看待问题的高度。


为什么把这个列为第一度,从我个人的体会来看,是企业法务的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普遍存在缺失。很多法务人员,从一开始接触的是法律理论和专业知识,是一件又一件具体而又难啃的实务,是同一类事件在不同时期可能有不同裁判尺度的司法判例。法学院老师讲的是这个,法律职业考试考的也是这个,同学、同事和法务同行之间聊天的也是这个。无论是外聘的公司法律顾问,还是公司内部的法务人员,往往一起步,一入手,多是天然的习惯性的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判断公司遇到的法律相关具体问题,甚至有些人喜欢以法律的裁决者自居,而很少人从公司的战略或者企业发展的全局角度来看待和思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因为高度不够,看待问题的角度太狭隘,提出的意见或者解决方案,就容易出现偏差,得不到公司的重视,无法发挥法务应有的作用。

如何提高看待问题的高度?取法于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

因此,法务人员要提升自己看问题的高度,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要把自己从法律问题的小圈子里跳出来,站在公司战略的层面来思考、来认识。因此,公司法务人员必须躬身入局,对所在公司的战略、公司的发展经营模式和重点任务应当熟悉掌握并能够在法务工作中放在重点思考的第一高度。看问题的高度不同,对事情的看法和观点会出现截然相反的情形。最典型的就是“两小儿辨日”的故事。为什么太阳早上看起来更大一些,中午更小一些?或者为什么有时候月亮看上去比太阳还要大一些?这就是因为我们站的角度不一样。站在地球上看宇宙,近的物体显然更大一些,更重一些。同理,如果仅仅站在法务的角度看问题,就会出现认识上的偏差。




第二度,法务认识问题的深度。

认识问题的深度,是第二个非常重要的维度。很多时候,法务人员有苦恼,觉得自己提出的法律分析意见或者解决方案得不到重视,觉得自己被边缘化。甚至有些法务因此而灰心,觉得“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其实,这里面有相当多的因素是需要从法务自身来找原因,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法务认识问题的深度不够。

处理公司法律实务时,法务人员一方面面临着浩如瀚海的法律政策去检索,高深莫测的法学理论去识别和引征,还有巨量的司法裁例去对比区分,另一方面,还需要去认识所在行业的基本趋势,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商业模式。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处理法务问题时,还需要挖掘剖析法律事件或者法律问题,要进行深度思考。比如审核合同,很多法务人员都有一个通病,拿到合同文本,就一头扎进入,就合同条款的表述、文字的错漏甚至标点符号、字体标号和排版等一一提出详细的修订意见,那么这做了,是不是任务就完成了?我们认为,从法律风险控制的角度和企业战略发展的角度来看,同样的内容的条款,可能都存在不一样的关注度。如果我们不能明白这个合同的战略意义,就不可能提出有深度的风控意见。



第三度,法务解决问题的力度。


法务人员要能够帮助企业发展规避风险,在分析思考并解决法律专业上的问题,还必须要有力度,才能协同完成企业的任务和目标。要想解决问题的方案有力度,打铁先要自身硬,因此法务人员不妨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衡量一下自已:

1、要有法律专业上的精益求精和高效工作能力。

2、要有开放学习的态度,要有创新求变的思想。

3、利用好各种资源和工具,更清晰的表述方式和简洁的思维方式。4、要有一种同舟共济的理念和坚定达成目标的信条。


有一故事:尽力了吗?

一个小男孩在院子里搬一块石头,父亲在旁边鼓励:孩子,只要你全力以赴,一定搬得起来!但是石头太重,最终孩子也没能搬起来。他告诉父亲:石头太重,我已经用尽全力了!父亲说:你没有用尽全力。小男孩不解,父亲微笑着说:因为我在你旁边,你都没有请求我的帮助!


很多时候,法务人员提出的法律意见虽然大而全,但并不被业务部门认可,甚至领导也不认可,根本原因在于缺乏解决问题的真正行之有效的方案,就象水面上的浮萍,看上去很大一片,很壮观,甚至还会有一处两处的亮点,拨开水面一看,没有根,没有真正扎下去,不接地气,也不解决问题,没有根基,一有风吹浪打,就哗哗哗飘荡到角落处了,发挥不了作用。




最后,法务工作中的温度。

这个其实是讲的协同文化,法务人员是公司的一员,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因此,在法务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形成协同、合作、共赢的思维。法律无情人有情。法务人员不能做冷冰冰的唱衰者,我们和其他职能部门要肩并肩,手拉手,共同奋斗。因此,法务人员最大的通病,就是少了一些温度,对一些重大合同条款的审核,就是一大串的“不行”或者“否定”,甚至会和业务人员产生冲突。我们有一个体会,在企业里,没有哪一件事是某一个职能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更多的时候需要相关部门或者不同岗位的人协同作战,法务事务不是一个单纯的事件,即使是诉讼案件的处理,相关证据材料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取证,都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同样,也没有单纯的业务,任何业务或者事项的处理,都有可能涉及法律上的问题,因此,法务人员要主动伸手帮一把,扶一下,而不是空喊口号,甚至冷眼旁观、讲怪话、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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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法务工作的四度,更多的是“度己”,是眼光向内找自己身上的不足和毛病。当然。这并不是否定或者放弃自己。“度人先度己,度己亦度人”。我们想说的是,只有先提升自己,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地掌握法律专业技能,与时俱进,与公司同呼吸与业务共命运,站在公司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入思考,提出行之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解决最关键最重要的法律问题和控制避免事关重大的风险,做企业发展奉献重大价值,那正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做好法务工作有四度!
这是法务工作的方向,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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