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总荟
法总荟
法总荟——法律人资料库。旨在为法律人、法律科技从业者提供一个私密、提升的新型学习平台,促使各方成员彼此沟通需求、建立信任、产生价值、解决问题。

注册于 1年前

回答
69
文章
0
关注者
2

《劳动合同法》第 43 条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 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 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一点与《劳动法》第 30 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工会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提 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 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劳动者申请 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 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类似,而且对于用人单位的要求更为 具体,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 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 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 然后又回 到这个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 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 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可以签订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以。

注: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当然是。建议零售价不违法,统一零售价是违法的,对于厂商而言,说最终的零售价必须是十块零八毛,这个违反《反垄断法》第 14 条关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但是建议零售价十块零八毛通常来讲是可以的。但如果通过一些措施,保证商品的交易相对方,只能以建议零售价来消费这个商品,被认为是变相的 RPM,是违法的。

可能影响 :

行业是企业生存的基本环境条件,虽然企业风险具有一定的个性化特征,但在同一行业中的企业们可能需要共同面对某些基本一致的风险。同行 的雷区也是本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应对建议 :

关注行业动态和龙头企业,有条件的企业应该在政策立法层面主动发声。

可能影响 :

专业的 GR 可以帮助企业处理与政府、协会等执法部门的关系,在其印象中树立企业独特的品牌,以达到争取这些对象支持企业生存盈利目的的 重要部门。  GR 的缺位会使得企业的经营合规风险陡增。

应对建议 :

企业的实际管理者和公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事前防范法律风险的投入。在做好政府关系的维护同时,注意避免触发刑事法律 雷区。

可能影响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 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应对建议 :

转变营销思路,即便合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在没有征得被收集者同意的情况下,须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后,方有可能规避刑事 处罚的风险。

可能影响 :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环节中,难免会遇到突发的事项,如果这类突发事项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地解决和处理将会对于企业的经营带来积极的影 响。反之,若此类突发事项没有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通过后期的发酵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应对建议 :

在争议发生前企业需要对于自身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项做出预设。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建立突发事项库。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 建立突发事项库是妥善解决突发事项的第一步也是首要前提。以辅导机构为例,通常易出现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因为教学事项发生的争议。那 么,就要在设立突发事项库时将这一类的突发事项预设到该库当中去。

可能影响 :

腐败行为出现时,若企业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处理不当(或过轻过重),都会助长这种行为的再发生,以致形成腐败风气,甚至大家以腐 败为荣,相互交流腐败经验,取长补短,互相促进。

应对建议 :

预防为主、事后处罚为辅,要对腐败高发点有重点的政策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于反腐败的要求通过与员工有效的培训和沟通进行传达,对于运 营中的腐败风险点做到操作中的时时监控。

可能影响 :

运营推广活动中涉及成分、功效、极限词等违反广告法用语外,还有可能涉及诋毁同行、无授权使用名人头像等情况,往往是侵权高危区。

应对建议 :

注意广告法、不正当竞争法等常规法律外,保持对政策时事的敏感度,政治事件不可作运营。

可能影响 :

高度依赖 BAT 生态衍生出的创业公司,需要对各平台内部风控要求有清晰的了解,一旦因触犯平台风控红线被封杀,损失往往是不可逆的。

应对建议 :

仔细阅读并了解各大平台对运营商和入驻企业的管理规则,特别是微信对诱导分享、群发等特殊运营手段的认定和处罚规则。

可能影响 :

缺乏政策敏感性或者对政策解读不到位、解读错误,会造成政策红利的经济损失,也可能会影响到企业2-3 年发展方向的战略指挥错误,社会 影响性比较大的高风险行业缺乏政策敏感性还有可能对刑事风险后知后觉。

应对建议 :

不仅要保持对中央政策的敏感性,还要了解地方执行的口径和具体政策。

可能影响 :

受过处罚的企业不仅会在企业工商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企业的商誉造成影响,三年内的处罚记录还会影响企业的融资和上市,对企业健康发展 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在各地有分公司或直营门店的企业,一地的行政税务处罚往往会引起其他地区监管部门的重视,引发连锁处罚效应。

应对建议 :

企业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应该第一时间了解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和程序,积极主动的和执法机关解释沟通,不应回避或慌神。在保护民营企业的 政策氛围下,尽量通过沟通和主动整改的方式避免行政处罚。已遭遇行政处罚的企业应该引以为鉴,主动整改防止引发连锁反应。

可能影响 :

需办理特别许可证后才能经营的行业都属于工商行政机关重点稽查的对象,一般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排查消除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重点,轻则整顿罚款,重则甚至触犯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

应对建议 :

有无证经营情况的企业必须马上办理相关许可或暂停相关业务;

有证但在操作中有管理瑕疵的,可以跟监管部门形成良好的沟通,根据企业实际 情况给予一定的整顿宽限期。

暂时没有暴露出问题的企业需要密切关注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动向和整顿节点。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