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4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公布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996年10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 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