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實務

夫妻二人設立的公司能否認定為一人公司?

為保護股東利益,減少股東投資風險,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但是,公司股東不可濫用股東權利,否則公司債權人可適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法》第六十三條對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獨立制度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則,即采用了“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然而,實務中存在以夫妻二人為股東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似有規避適用一人公司“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IPO雜談11:IPO審核中以中止對賭方式過會

昨天和大家閑聊了證監會對對賭協議的態度,對賭協議可能影響公司的股權結構穩定性和公司治理規範性,必須予以終止/清理,只有極少部分案例可以先按中止VAM方式進行操作而予以過會。

打好國際官司,企業不容忽視的細節

中資企業在海外的仲裁或訴訟中,經常“輸多勝少”。反思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除了常被大家提及的“語言障礙、程序不熟、費用昂貴、理念差異等困難”[1]外,還有一部分是企業忽視了案件管理中的一些細節。細節決定成敗,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細節,卻可能影響案件的結果。筆者眼中,這些容易被企業忽視的細節,經常出現在以下環節:環節1:事前充分評估許多公司已經意識到在啟動或加入國際仲裁、海外訴訟前,要做好案件的風險

IPO雜談19:IPO審核中的國有資產交易評估問題

在IPO實踐中,發行人在曆史沿革中若涉及到國有股權相關問題,涉及發行人股權結構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一直是被監管機構重點關注的。涉及到國有股權的問題點比較多,今天我們先講一講關於國有資產交易的評估問題。

非貨幣性資產在投資或交換時的估值說明

當前資本市場運行模式下,企業並購投資成為市場擴大生產範圍、優化資產結構的重要渠道。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企業已不只是單純想通過合並方式獲取被合並方的直接分紅,而是自身的無形資產或生產線、項目組投資到對方公司換取股權,一方面獲得分紅收益,另一方面合並方優秀的生產技術對被合並單位投資,可以幫助被合並方企業創造更多收益。除了企業並購投資方式,部分企業還會采用以物換物的方式進行資產重整,以無形資產換取

IPO雜談20:ESG對擬IPO企業的影響

ESG在資本市場是一個非常火的話題,我們從實踐中來看,ESG其實已經不僅僅是一個話題而已,在某些證券交易所是被納入強制披露的內容.

公司法務在合並與收購中的關鍵角色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發展,投資並購已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方式之一。尤其是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收購其他企業、整合資源、擴大市場已經成為不少企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投資並購涉及到眾多的法律問題,因此,在此過程中,公司法務的角色至關重要。

IPO雜談23:企業IPO後的估值問題

企業在成功IPO後一般會面臨如何實現更高的資本市場價值的問題(估值),無論是投資者還是上市公司本身,都希望自己能得到較高的估值從而實現一定的回報。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十章 網絡安全法律責任制度

網絡安全法第六章法律責任包含第五十九條至第七十五條,主要包括網絡安全法律責任的一般規定、網絡運行安全制度一般規定的行政責任、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制度的行政責任、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的行政責任、違法信息監管制度的行政責任、數據出境管理制度的行政責任等。本章對此進行討論。

IPO雜談17:IPO審核中關於親屬間股權轉讓是否構成代持的問題

通過前面幾篇關於代持問題的雜談,我們知道股份代持是紅線問題,IPO上市之前必須清理還原或解除。通常監管機構會關注發行人股東與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主要客戶、供應商及主要股東、發行中介機構相關人員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代持關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前述幾種關系被關注可以理解,那麼,若是發行人股東親屬之間轉讓,是否有可能被關注構成代持呢?我們還是通過幾個案例來分析

情誼行為的案例分析

什麼是情誼行為?這個詞大家會比較陌生,但說起聚餐喝酒、好意同乘等,很多人都遇到過或者參與過,這都是情誼行為的典型。一般認為,情誼行為,是施惠人為維持、發展友好的人際關系而實施的行為,沒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也不產生法律的後果或者法律責任。但是在情誼行為過程中,如果出現意外事件或者人身財產損害發生時,對共同參與人或者相對方是否承擔責任或者應當由誰來承擔,容易產生爭議形成糾紛。解決這類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