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和附件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考虑到澳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如下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中英文对照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中英文对照版)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章程(中英文对照版)

1984年3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修订)(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英文对照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中英文对照版)

1998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修订)(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