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實務

法總思享會 | 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範及糾紛處理

2021年3月19日,亞太法務聯盟聯合天冊律師事務所共同舉辦法總交流會,邀請資深法總、專業律師和法律科技專家等共同探討這一話題,分享一線實務案例,探討如何運用商標、專利、版權等無形資產為企業戰略服務?如何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反敗為勝?在科技飛速發展中如何高效智能化保護企業知識產權?

美歐首個全面人工智能協議達成,對我國影響幾何?

近日,美國與歐盟達成了一項號稱“關乎互聯網未來”的人工智能合作協議。這項名為“人工智能促進公共利益行政協議”(下稱“行政協議”)的協議通過線上簽署,擬在預測極端天氣和應對氣候變化、應急響應、醫保事業、電網運行,以及農業發展等五大重點領域帶來公共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美歐雙方此次在AI領域的合作並不以數據共享為前提,雙方在數據流通上仍有所保留。

合同審查清單系列之版權類合同

這篇文章描述了一份版權類合同的審查清單,包括了適用場景、適用說明、常見風險清單、作品一般授權類審查清單及合規建議、獨家首發授權類審查清單及合規建議、通用審查清單要點等內容。審查清單中包括了被授權作品、授權平臺、作品信息、規格要求、權利來源、權利範圍、權利限制、費用依據、授權類型、糾紛賠償、必要操作、權利瑕疵、期後處理、輔助資料等方面的審查要點。此外,通用審查清單要點還包括了審核對方業務必備資質、交易合作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存在重大違約風險、未經報批不設置獨家、排他性條款、不得約定非法交易個人信息、侵犯個人

增資協議不可忽視的10個審查點

編者按:增資協議,是指目標公司與增資方簽署的協議,約定增資金額、股權比例、增資的繳付、驗資、變更登記等事項。這裡的目標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方可能是原股東,也可能是新股東。本文采用了《合同起草審查指南:三觀四步法》,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次分別對增資協議進行分析,闡明增資協議起草與審查過程中不可忽視的要點。-1-宏觀-合同主體1.增資協議應由目標公司與增資方簽署。(1)增加注冊資本是公司的行為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六章 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上)

本講義由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上海交通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壽步教授撰寫,內容取材於2016年11月我國網絡安全法發布以來至2023年2月底期間的相關規範性文件,權威性高,實用性強,可供關心網絡安全法律政策的讀者閱讀。連載共13篇。

金融機構融資業務擔保審查精要系列之一: 質押擔保審查 分論篇(三) ——流質的認定與質權實現

流質條款指在質押合同中,出質人與質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質押財產歸質權人所有的約定,其作為保障債權實現的一種方式,廣泛存在於民商事交易活動中。通常體現在需要債務人/出質人提供存單、保證金、應收賬款質押等擔保措施緩釋風險時,並在協議中一並約定“如債務人到期不還款,債權人有權自行處分擔保財產”“債權人有權直接扣劃存款/保證金”或“債權人有權就擔保財產作價抵償欠款”等條款。

AI領域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應該增加什麼?

2022年7月27日,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印發由人工智能高層次人才培養專家委員會研究制訂的《人工智能領域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試行)》。注意到,在這個培養方案中沒有出現“哲學”二字。

淺談如何利用法律邏輯加強法律文書說理

所有的法律文書,不管是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律師的辯護意見、代理意見還是法院的判決裁定,其本質都在於對己方觀點進行有效論證以及對他方觀點進行合理反駁。因此,從最基本的層面而言,進行法律文書撰寫的人首先應當認識到其所進行是一個有效的論證過程。任何進行法律文書寫作的主體都應當遵循基本的論證方法和論證規律。三段論作為亞裡士多德時期就已經建立的完備理論,應當成為法律文書寫作時,特別是法院審判過程中的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