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實務

IPO雜談18:IPO審核中與國有股權相關的問題

在IPO審核中,發行人涉及國有股權相關的問題一直是監管機構審核的重點,且經常采用一票否決制。從以往案例來看,涉及的問題點很多,比如國有股權的定義、轉讓的評估、審批、程序、進場交易、轉讓時的瑕疵、國有股的界定、國有資產是否流失、改制的合法合規性、國企內部職工股等等問題。

企業合規建設,從合規體檢做起

合規作為舶來品,經過我國本土化的改造,尤其是近兩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的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使得“企業合規”一詞在中國語境下有了特色的內涵。毋庸置疑,合規於企業而言有著重要的價值,但合規建設畢竟需要付出一定甚至高昂的經濟成本,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未必有足夠的動力去主動合規建設。在這種情況下,基於利益與成本的考量,筆者認為,相比於合規建設,企業先

IPO雜談15:IPO審核中關於多次股權轉讓是否構成代持的問題

我們在前面幾篇雜談中提及,監管機構對於擬IPO企業的股權代持問題態度是非常明確的,股權清晰、股權結構穩定一直是監管重點,對於代持委托持股,必須要求還原或清理。當然,在企業曆史沿革中,關於股權的轉讓、代持等情形是多種多樣的,若是股權轉讓,是否構成特殊的代持呢?我們還是以案說法來說道說道。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五章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制度

本講義由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上海交通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壽步教授撰寫,內容取材於2016年11月我國網絡安全法發布以來至2023年2月底期間的相關規範性文件,權威性高,實用性強,可供關心網絡安全法律政策的讀者閱讀。連載共13篇。

IPO雜談10:IPO審核中關於對賭協議的問題

公司在曆史沿革中,引入外部投資者以解決資金或資源問題並簽署對賭協議是常見的事。對賭協議(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直譯的意思是“估值調整機制”,業內一般稱為【對賭】,是並購中常用的一種方式,是收購方與目標公司在達成並購協議時,對於未來不確定的情況進行一種約定。

並購筆記3:並購整合的關鍵領域

越來越多的並購行為正出現在人們視野之內,不僅有國內並購,而且跨國並購也非常多。由於企業並購的高風險性,我們會在實踐中看到,並購失敗案例比比皆是。並購之難並非在於並購的完成,而在於並購之後的整合。如果企業並購後的整合不能達到實現戰略、經營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協同這一預期目標,那麼將最終導致並購的失敗。企業並購效果不理想的最主要問題就在於企業並購後整合難而效果不佳,並購有時沒有發揮效益最大化的作用,特別是

從VIE架構淺談法律人構建商業思維的重要性

VIE架構系2010年設計出的,對於回答為什麼能設計出VIE,劉鋼律師解釋說主要因為“理念”,即“商務律師不能僅僅是一個警察,告訴客戶這條路可以走,那條路不可以走。好的律師應該告訴客戶,這條路雖然不能走,但是我可以幫你找到另一條路走過去。出色的商務律師必須要有精明的商業頭腦,不能只有法律一根筋。”劉鋼律師通過所設計的VIE架構不僅被圈內人稱為“中國互聯網教父”,還在2010年被錢伯斯授予“亞洲律師界終身成就獎”,成為首次獲此殊榮的中國律師。

並購筆記2:中國企業海外並購整合要點

近年來,中國企業開展的國內外並購活動越來越多,並購後的整合 尤其值得關注,這是因為企業開展PMI活動的能力高低、PMI戰略和技巧的適當與否直接影響到並購活動的成敗。大多數企業在並購活動中都雇傭了投資銀行等財務顧問,以及一流的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這些外部專業機構的聘用,並不能保證中國企業並購的成功,而只能保證中國企業在並購活動中不犯大的、明顯的錯誤。並購活動的成功與否,往往與企業並購

淺議專利侵權中判賠金額的確定

在專利侵權的訴訟案件中,當經過侵權比對確定發生專利侵權後,法院需要確定由於專利侵權產生的賠償金額,在具體確定賠償金額中不能拍腦袋確定,那在司法判例中,如何確定專利侵權的判賠金額呢?接下來筆者介紹一下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的確定方法。

電子證據有效存證指南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外部廣泛使用郵箱、微信等與客戶或供應商溝通聯絡,內部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統進行產品全流程管控等。由於這些工具所產生的電子證據具有不穩定性、易篡改性等特點,使得其在後續發生的糾紛中作為證據使用時被采納的可能性大打折扣。為提高電子證據有效存證,特撰寫本存證指南,在民商事領域供企業員工對電子證據的使用和保存作參考指引。

內控管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必要性與實施策略

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對法律合規的要求越來越高。企業合規需要遵守法律法規,避免欺詐、貪汙等行為,保護企業及客戶的利益。內控管理作為管理方法之一,在企業合規的工作中具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將從內控管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必要性和實施策略兩個方面展開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