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實務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二章 網絡安全法總則

本講義由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上海交通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壽步教授撰寫,內容取材於2016年11月我國網絡安全法發布以來至2023年2月底期間的相關規範性文件,權威性高,實用性強,可供關心網絡安全法律政策的讀者閱讀。連載共13篇。

IPO雜談16:IPO中發現發行人設立時股東全部進行代持的問題

我在前面幾篇雜談中講了關於股份代持的問題,鑒於代持的存在會導致股權不清晰引發糾紛繼而影響公司股權結構的穩定,從IPO的實踐來看,代持問題在申報之前必須清理。代持的原因及情形很多,我從實際案例中查找到竟然還有發行人設立時股東全部進行股份代持的。交易所會怎麼看這一問題,我們還是以案說法。

看個人信息處理的“單獨同意”規則的適用與新規定

近年來,隨著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應用普及,促進了互聯網與傳統實體經濟的融合,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也在無形中增加了對公民的個人信息的收集、加工、使用, 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等問題層出不窮。2021年至2022年,我國互聯網普及率已超過70%,持續排名全球第一網民大國。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逐漸成為國家、群眾密切關注的重大迫切問題。社會各

《網絡安全法講義》第五章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制度

本講義由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上海交通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壽步教授撰寫,內容取材於2016年11月我國網絡安全法發布以來至2023年2月底期間的相關規範性文件,權威性高,實用性強,可供關心網絡安全法律政策的讀者閱讀。連載共13篇。

合夥企業控制權的判斷

很多企業通過設立或參與基金來進行對外投資,比較常見的方式是各投資人以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身份共同設立有限合夥企業,基金通過有限合作企業的方式存在。因為合夥企業與公司制企業不同,公司制企業適用的是《公司法》,公司的權力決策機構、股東控制權的認定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而合夥企業適用《合夥企業法》,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企業的權力決策機構、決策方式等是可以通過合夥協議進行安排。所以,以有

海外數據保護的立法成果與趨勢展望

當下,數字化正以不可逆轉的趨勢改變人類社會。數據流通與共享隨之成為關注測點,全球相關立法不斷往縱深推進。本文將介紹幾個國家主要的數據保護的發展和趨勢,並總結了未來的立法變化、預測和2023年需要注意的執法重點。

淺談中美專利無效程序的區別

專利無效程序一方面能夠通過全部或部分無效權利要求或者通過權利要求的解釋限制專利權的範圍,直接影響專利權的有效性以及保護範圍,進而直接影響專利訴訟的結果;另一方面還可能通過程序中止,影響專利訴訟的進程;特別是在應對美國NPE專利訴訟中,由於一方面美國訴訟程序高昂的訴訟費用,另一方面NPE作為非實施實體,不具有反訴專利侵權的可能性,因此通過專利無效程序解除侵權風險或者快速建立一個優勢談判位置,成為很多企業的首選。

電子證據有效存證指南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外部廣泛使用郵箱、微信等與客戶或供應商溝通聯絡,內部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統進行產品全流程管控等。由於這些工具所產生的電子證據具有不穩定性、易篡改性等特點,使得其在後續發生的糾紛中作為證據使用時被采納的可能性大打折扣。為提高電子證據有效存證,特撰寫本存證指南,在民商事領域供企業員工對電子證據的使用和保存作參考指引。

對外溝通的法律風險及注意事項——從形成可證明的有效溝通結論角度

在日常法律諮詢中,各部門人員多次詢問到對外溝通相關的法律問題,主要包括:不同的溝通方式下如何固定溝通結論,書面的溝通結論如何具備法律效力,以及前後的溝通結論不一致的以何種結論為準等。溝通的過程通常是為了形成有效的溝通結論,且該溝通結論應當可被證明。如在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雙方會就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及終止或解除等進行溝通。溝通的直接目的就是為了確定合同簽訂及履行的相關事實。從法律風險控制的角度

企業法務與規範文化的建設

企業法務是指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遵循法律法規、管理風險、解決爭議等方面的專業工作。在企業合規的基礎上,企業法務能夠幫助企業確保法務風險可控、經營合規性高、業務及交易更加安全可靠,保障企業在法律面前的正當權益。而規範文化的建設則是在企業內部樹立規範、穩健、公正、透明、陽光的企業文化,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本文將探討企業法務與規範文化的建設方法及對企業運營的重要意義。規企

淺議專利侵權中判賠金額的確定

在專利侵權的訴訟案件中,當經過侵權比對確定發生專利侵權後,法院需要確定由於專利侵權產生的賠償金額,在具體確定賠償金額中不能拍腦袋確定,那在司法判例中,如何確定專利侵權的判賠金額呢?接下來筆者介紹一下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的確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