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阿三
職場阿三 - 勞動合同法專家
這家夥很懶,什麼也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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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對問題發布了答案

7月前

如果欠薪單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怎麼辦?

如債務人收到支付令超過 15 日,既不提出異議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則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關於申請強制執行的規定, 參照我國《民事訴訟法》關於執行程序 的規定)。 同樣,如果欠薪單位收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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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欠薪單位收到支付令後提出異議怎麼辦?

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至此, 關於通過支付令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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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支付令多長時間能“送達”欠薪單位?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190 條規定: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 人民法院應當在 5 日內通知債權 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 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 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 應 當在受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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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支付令申請書向誰提交?

支付令申請書應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具體而言, 關於勞動報酬的支付令申請書, 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這裡 “用人單位所在地”應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所在地, 而非與注冊登記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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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你知道什麼是“支付令”嗎?

“支付令”一詞來源於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該法第 189 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 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兩個條件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兩個條件是: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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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勞動者遭欠薪有快速解決途徑嗎?

《勞動合同法》對保障勞動者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作出了強制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 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 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而且規定“用人單位拖欠 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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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無效勞動合同由誰確認?

所謂無效勞動合同, 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條件, 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 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無效應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法院確認。此前勞動部在《關於貫徹執行&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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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勞動合同無效後,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嗎?

對於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被認定以後的處理,《勞動法》並沒有進一步做出明 確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則明確規定,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後, 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 用人單位應當 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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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與《合同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在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認定方面有哪 些不同?

根據《合同法》規定,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 只有在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下, 才認定為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受損 害方可以請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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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合同期內“不得結婚、不得生育”的約定有效嗎?

李女士大學畢業後被某公司聘用。公司要求她簽訂一份為期 5 年的勞動合同, 其中有 一條約定,她在合同期內不得生育,否則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當時李女士求職心切, 雖然心裡不滿意, 可還是在合同上簽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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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什麼樣的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法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 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3.違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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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勞動者在哪些情況下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金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單位綁住勞動者的“緊箍咒” 。 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中, 嚴格限定了違約金 的約定條件,規定單位只有在“培訓服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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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競業限制”的期限最長幾年?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 符合簽訂競業限制條件的人 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 或者自 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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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什麼人可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競業限制的義務主體只能是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 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用人單位不得與上述人員以外的其他勞動者約定競 業限制,否則該約定就是無效的。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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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要支付違約金嗎?

勞動者一旦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 23 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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