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走人”嗎?

發布於 2023-10-17 17:11:21

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走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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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阿三
職場阿三 勞動合同法專家 2023-10-17
這家夥很懶,什麼也沒寫!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裡,勞動者是否需要合適的理由、是否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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