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涉1.13億美元商標侵權案!美國商標權人能否控告歐洲侵權行為並索賠?

美國東部時間9月23日,副檢察長Elizabeth Prelogar敦促美國最高法院介入一起涉及1.13億美元的無線電控制系統商標侵權案。據悉,該案或可決定美國商標法《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的管轄範圍否可以延伸到美國以外。Prelogar在一份長達27頁的陳述書中表示,這起涉及超一億美元的案件可以幫助澄清《蘭哈姆法案》的適用地理範圍。Prelogar稱,根據《蘭哈姆法案》,針對被告在

北京律師:如何應對高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隨著現代科技的快速發展,高科技企業在全球範圍內愈發顯得重要。然而,由於掌握先進的技術和科學知識,高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被不法分子侵權傳播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如何保護知識產權成為一大難題。據北京律師介紹,高科技企業如何應對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下面列舉若幹條建議:

一文搞懂知產侵權案件原告如何有效舉證

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了“誰主張,誰舉證”,這點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表現得更加明顯,即原告要承擔很大的舉證責任。司法實踐中,很多權利方明確知道侵權方侵犯了其知識產權,卻最終因無法進行有效的舉證,導致維權失敗,甚至出現紅牛案中“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慘重後果。本文筆者擬結合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原告未能有效舉證的原因,為大家介紹有效舉證的具體操作思路。

無效宣告 專利侵權訴訟的釜底抽薪計

“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範及糾紛處理實務研討“系列線上研討活動,旨在幫助企業法務提升知識產權風險防範與糾紛處理技能,增進知識產權領域法律人群體的交流與互動。

漫談知識產權從業者的價值呈現與追尋

知識產權而今已經是一個深入人心的理念,也成為了國家戰略層面的“常見詞”。年初政府工作報告的“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創新動力”,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引”,各地政府層出不窮的各種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政策等等;似乎總是在提示我們“21世紀是知識產權的世紀”。然而,實際的職業工作中,宏觀層面的重視與重要似乎並未傳遞到每一個知識產權人身上,筆者曾經遇到一位想從乙方跳到甲方但猶豫未決的知識

淺議知識產權侵權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

國家設立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目的是想通過對知識產權從嚴保護,對知識產權惡意侵權行為從重處理,來打擊類似的惡意嚴重侵權行為,以此來強化法律的威慑力,並通過這種懲罰性賠償的侵權判例,來對實施相同或相似侵權行為的人進行警醒,最終期望對創新活動進行有效保護。

了解知識產權法律風險與保護策略

隨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發展,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維護越來越受到重視。唯有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才能為企業帶來更大的商業利益,並且防止侵權行為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本文將探討知識產權法律風險和保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