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公布 根據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0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9號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8號公布 自201

調解書中遲延履行加倍利息在執行程序中的處理

案例A公司與B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B公司應當於2016年6月份向A公司支付貨款100萬元,2016年12月份支付貨款80萬元,若未按期履行應當向A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後B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A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B公司支付貨款180萬元及違約金10萬元。因未查到B公司財產,該案終本執行。2021年10月份該案恢複執行,經拍賣B公司設備,最終拍賣款高達300萬元,但執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一篇文章說透“仲裁與訴訟的利弊及選擇”

近日,筆者所接觸的一個批量案件經過法院審理並勝訴,相同的案件,之前曾在某仲裁委審理並敗訴。拋開人為因素,法官審案會考慮公平原則,仲裁員則完全依據雙方的約定,由此產生不同裁判結果。發生爭議後到底是選擇訴訟還是仲裁?筆者在全國辦理過很多商事仲裁案件,這是筆者經常思考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這類執行,你是否有很多問號?

仲裁裁決執行案件,是指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仲裁機構依據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決或者仲裁調解書的案件。為便於大家充分了解仲裁這一具有保密性、靈活性、自主性、一裁終局等諸多優勢的糾紛解決機制,現對仲裁案件的財產保全、申請執行、異議救濟等常見問題予以解答。7問7答幫你了解仲裁裁決執行問題1我作為申請人在上海仲裁委提起了一起仲裁案件,現在被申請人可能要轉移財產,為保障勝訴權益的及時兌現,我應向哪個法院申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