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購買法律服務的退費風險/案例篇

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正式委托代理合同,在繳納律師費後,會發生委托人因各種原因提出退還已付全部或部分律師費的要求,以下統稱“退費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1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創業者法律必修課(五)企業合同體系與內控反舞弊

經過了此前四次課程的分享,大家已經了解到:優秀創始人的“法力”修煉、創業公司的股權分配、投融資條款怎麼談、以及股權激勵怎麼做。今天的分享內容會很實務,分成二個部分——企業合同體系建設、內控反舞弊。企業合同體系建設訂立企業合同的常見目的包括:1. 固定交易。通過書面形式將談判內容確定,履行有依據,事後可追溯;2. 財務要求。是付款的依據、開票的依據;3. 相對方的要求。也就是應客戶或者供應商的要求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0號公布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