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2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三號公布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7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創業者法律必修課(五)企業合同體系與內控反舞弊

經過了此前四次課程的分享,大家已經了解到:優秀創始人的“法力”修煉、創業公司的股權分配、投融資條款怎麼談、以及股權激勵怎麼做。今天的分享內容會很實務,分成二個部分——企業合同體系建設、內控反舞弊。企業合同體系建設訂立企業合同的常見目的包括:1. 固定交易。通過書面形式將談判內容確定,履行有依據,事後可追溯;2. 財務要求。是付款的依據、開票的依據;3. 相對方的要求。也就是應客戶或者供應商的要求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