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律圈都在熱議國家開始重視涉外法律人才的培養,因為中國需要大量的涉外法律人才幫助政府和企業在國際舞臺上競爭。


    我覺得涉外法律人才是一個不太清晰的概念。律師就其職業資格而言是有地域限制的。我們聽說過中國律師,美國律師,倒是沒有聽說過世界律師。


      中國律師英文再好,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也只能對中國法律發表意見。如果讓中國律師來直接對海外法律問題發表法律意見或者直接處理境外法律問題是不合適的(not qualified)。即使這個中國律師同時也有海外的律師資格,嚴格意義來講,也不合適直接以境外律師的身份處理境外的法律問題,而是需要有當地資格的律師來提供法律的支持。


     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大概前二十年),所謂的涉外律師也只是一些對接海外客戶的中國律師,他們的強項在於用外語來解釋中國法律,跟直接跟國外客戶溝通,讓客戶能更好的理解中國的法律環境。


     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步伐逐漸加快,中國企業在海外發展的過程中,也需要處理一些境外的法律事務。在這些境外法律事務的處理中,中國律師基本上大多也只是溝通協調的角色,畢竟海外法律問題還是海外律師說了算。所以中國律師在處理境外法律問題時候的地位是尴尬的非核心的,我們也要想辦法突破。為此我之前也是寫過文章對此進行分析。

    

     涉外法務專業化的弊端及出路

     涉外法務人才的需求和能力模型 (v2.0)


    所以為了應對這種現狀,我提倡的理念是成為一個環球法律人(Transnational Legal Talent)。具體來說就是:

1、有紮實的法律基礎和法律技能組合;

2.  能夠理解國外法律體系的基本特點,理解國外法律和中國法律之間的差異;

3. 能夠使用英文作為工作語言;

4.  具備跟境外律師進行無障礙溝通的能力。


       我們怎麼成為這樣的法律人才呢?我覺得還是要靠學習和實踐。


     首先,我們需要努力學習中外的法律體系和具體的部門法知識。紮實的大陸法系的法律知識是基礎。在學習海外的法律知識方面,如果能出國攻讀海外的學位,當然是最系統的學習方法,如果沒有這樣的時間和財力,現在互聯網上的資源還是非常豐富的,我們是可以用很低的成本獲得這些資源的。關鍵的還是要具備比較強的學習和研究能力。


     第二,在學到了海外的法律知識之後,我們還需要有實踐的機會。能夠運用英文進行涉外法律工作的實踐和鍛煉(如英文合同的審核、海外法律研究、海外案件的處理),並且事後進行反思和輸出,比如說寫一些總結和複盤的文章。中國出海企業公司的涉外法務,其實是有很多的機會來研究和處理海外的法律事務的,根據企業的海外經營的區域和經營模式不同,涉外法務的朋友會接觸過國外的公司法、勞動法、知識產權法、外商投資法、土地法、反壟斷法等各個領域的法律法規,如果英文能力出眾,並且能跟境外律師清晰溝通,還是有好的鍛煉和發展的機會的。


     我相信只要我們有一個清晰的目標,找準機會和路線,我們就有機會成為優秀的環球法律人。歡迎有同樣想法的法律人找我交流,可以加我的微信175844371. 我希望通過我的努力幫助涉外法務的社群都能獲得發展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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