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可能是各企業法務工作中的最大公約數。在這一過程中,涉及合同起草審查、合同談判、合同簽署、合同履行與監督、合同管理和爭議解決。合同模板庫建設、工作標準、人員分工,方法流程統一,到新產品和新技術的采購及應用,合同話題值得走在創新前沿的公司法律人的探索、交流與共創。

那麼,企業該如何做好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哪些好的經驗可供借鑒及交流?基於此,2021年3月12日,法天使聯合亞太法務聯盟、法律先生、360集團共同舉辦以“企業合同標準化管理”為主題的經驗交流活動,並參觀了360集團,希望通過此次活動,促進各大企業合同問題探討及業務交流,共同探索更加高效的企業合同管理方式。

360集團法律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兼任戰略投資部、城市產業發展合作部總負責人張偉、合規部負責人吳佳麗,亞太法務聯盟常務秘書長蔣璐明,法天使-中國合同庫創始人常金光,好未來教育集團總法律顧問魏嘉,小米集團法務總監陳一夫,同方威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部長徐葉紅,聯想集團法務中臺合同專家張天文等18位首席法務官參與了本次交流活動。360集團法律合規部負責人吳佳麗,法天使-中國合同庫創始人常金光在本次交流會上做了主題分享。

張偉 360集團法律副總裁、總法律顧問

活動伊始,360集團張偉做了活動致詞,首先對於各位法總的到訪表示歡迎,同時對於企業法務管理工作分享了自己看法和經驗,他表示法務工作要始終保持開放、共享的心態,要多向優秀企業學習、交流經驗,做到法務管理戰略化和管理精細化。

360集團法務團隊推行智能化與標準化管理理念,基於此,吳佳麗進行了題為“360集團合同標準化管理經驗”的主題分享。

在正式分享前,吳佳麗介紹了360法務中心的架構及各個部門的工作職責,並指出,合同標準化管理分享看上去最簡單的事情,往往也是最難的事情。

吳佳麗 360集團合規部負責人

隨後,吳佳麗從公司法務合同管理的痛點切入,並表示業務標準化管理過程中存在重複性諮詢、重複性業務模式、重複性業務風險、重複性崗位職責、重複性流程管理、重複性業務對接等問題;法務標準化管理難點則在於專業標準模糊化、退讓底線不統一性、專業工作重複性、風險管控要求不統一、共享機制缺失。如何破解這些難點?需要法律科技助力,通過人機協審,借助數據算法,實現去人治化,達到良好的流程管控。

那麼,在360法務中心工作過程中,360法務中心做了哪些合同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探索與思考?吳佳麗分享了今年1月任正非在銷售合同關閉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並總結出了360法務中心的經驗:

在人員層,入門培訓、專業考評、審核指引、內外培訓必不可少;在產品層,可成立合同文本標委會,組建風險庫,搭建制度體系,完善審查清單,多部門聯動構建案例體系;在用戶層,需要有業務指引,並能夠進行風險自查,進行業務培訓與考核,推廣與映射標準化流程,實現智能問答等功能;在工具層,需要熟悉數據管理,了解法律科技方面工具的應用。

目前,法律科技在合同標準化管理中的應用主要包括外部大數據、標準化文本、標準化審查、風險庫管理、內部數據層、智能化設備。通過這些方面可實現智能審查,案例庫關聯,信息智能提取等,以便企業更好地進行訴訟管理、知產管理、人員管理、知識管理等。

最後,吳佳麗針對合同標準化管理,提出多個相關問題供大家交流討論:部門架構設置的合理性、人員合同分工的合理性安排如何實現?

在公司標準化建設的交流方面,她指出,希望與參會嘉賓共同探討合同模板建設與應用、團隊律師專業化標準與考核管理、業務標準化指引建設、風險庫及知識共享制度、業務培訓宣傳體系(如何引導業務使用標準化法務產品?)等方面的內容。

吳佳麗分享結束後,法天使-中國合同庫創始人常金光與參會嘉賓分享了合同起草審查與企業合同模板庫建設相關內容。

合同的全流程鏈包含從產生交易機會與商業動機,到合同意向與磋商談判,再到合同起草與審查,合同評審與簽署,合同履行與監督,合同爭議解決,最後到複盤與知識管理,形成了完成的閉環鏈條。常金光本次主要分享合同起草與審查環節,他表示,在合同全流程中,目前合同起草與審查環節如能夠有效利用標準模板、標準方法、標準流程、合同工具,就能夠保障品質、提高效率,實現標準化合同管理。

常金光 法天使-中國合同庫創始人

圍繞標準模板、標準方法、標準流程、合同工具四個方面,常金光展開了詳細介紹。

首先,在創建標準模板方面,法天使出版了《中國合同大全——中國合同分類法》,該書匯編了2000子類、縱向5級、10000+文本,能夠對場景進行多重列類。

何為多重類列?它指的是,分類法在編列類目時,對具有多重屬性、多向成族的客觀事物,在統一劃分階段,同時采用幾個分類標準,對上位概念進行劃分,從而在一個類列中形成幾組按不同屬性聚類的同位概念。

此外,標準模板還包含企業合同模板庫,在模板分類過程需互斥全集,從業務場景多重類列,與IT系統業務流匹配;此外還需動態調整,合同模板從來不止於靜態模板,結合我方主營業務、對方主營業務,需建設標準化填空式模板庫、半標準選擇式條款庫、非標準定制式審查清單/交易指引。

常金光認為,合同庫分類的法務負責人,應該是具有很好的宏觀視野和大局觀的專家,得有CEO高度的整體視野。理解企業現有業務結構和未來的戰略方向。

其次,在標準方法方面,制定模板的標準在哪裡?何為正確的標準方法?

目前,多數行業狀況是缺乏標準,缺乏標準的知識體系、標準的工作流程,因此,法天使提出了“三觀四步法”,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方面、4個步驟建設標準的知識體系、標準的工作流程。 

隨後,常金光還介紹了合同主體方面的特殊情形、合同標的方面的特殊情形、合同程序方面的特殊情形。

最後,常金光表示,關於合同管理,還有理念提煉、認知管理、項目實施、價值創造等更多話題可與參會嘉賓探討,而法天使也在近年來的實踐中做到了“授人以魚,且授人以漁”,業務涵蓋模板定制、方法培訓、合同諮詢等多個方面。


兩位嘉賓分享結束後,本次交流與參訪會還設置了自由交流與探討環節。

參會嘉賓在交談中就標準化模板庫的實際運用提出了相關問題。

有嘉賓指出,在實務中,合同的甲乙雙方會根據利益的平衡反複“拉鋸”,修改合同,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如何使用標準化模板?有無工具可以直接固化相關的合同模板,以減少法務部門的工作量。

對此,有嘉賓認為,合同的修改其實是雙方利益的協調與平衡,除卻這些,做好與業務方的溝通和聯動,對雙方都有利。從效率角度而言,利用模板,只有相關的核心信息以空格形式顯示並填寫,法務只需要看核心信息是否有誤,大大減少了審核時間。

關於合同起草的自動化,還有嘉賓提出了在實際應用中的幾點困惑:

法務部門可以配置專家庫,調試出匹配的規則,最終能夠導出可以有業務部門使用的合同模板。但由於部分合同是基於複雜的商業談判而形成的,這樣的複雜談判過程無法融入這個模板中。

另外,在合同審查實務過程中,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系統可能識別了一些風險,但是法務人員並不認可這些風險,或對於某些風險,系統的識別並不準確。那麼對於法務人員而言,原先只需審查合同,現在還需篩查風險,這反而增大了工作量。

對此,有嘉賓回應稱,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方式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合適的規則邏輯,以適應審查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對產品進行不斷的優化。在細節方面,系統還需避免過度提示,這也是目前AI和用戶之間的一個問題——準確度、識別度的問題。

還有嘉賓提議,就法務合同管理可以探索成立相關的行業協會,促進合同標準化的推進。標準化的制定對於行業合規而言有非常大的價值,但還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探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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