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結算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爭議點,那麼遇到爭議問題後,應當怎樣避免再次發生呢?我們總結了以下幾種常見的結算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並提供了後續解決方式,供各位參考。

1、承包方否認蓋了項目章的聯系單。

一般來說,加蓋項目章是工程公司常見的用印方式,從承包方一貫的用印習慣、行業慣例等方面來講,單純因使用了項目章的就否認聯系單的真實性,這種說法法律上一般不會被認可,但為了避免以後出現承包方否認項目章真實性的情況發生,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包方在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將使用項目章,並授權項目章擁有與公章相同的效力,同時,建議將項目章的全程及印簽寫在(加蓋)在合同中。

2、承包方變更材料或施工方案,並要求增加費用。

施工過程中,承包方為了施工方便 ,對材料,例如磚、玻璃等或施工方案進行了變更,並以此要求提供增加的費用,這期間,承包方會以方案審核等理由,簽發聯系單,要求發包方簽字,並以此為由,證明發包方同意變更,應當增加費用。面對以上情況,發包方應當注意,在合同中明確,因承包方原因變更材料或施工方案的,應當經發包方認可,費用按原合同、圖紙或、清單計取;同時,在審核聯系單時,建議寫明,系承包方原因變更,費用按原合同、圖紙或、清單計取。

3、合同工程量變更的,有時發包方會要求措施費調減,有時承包方會要求措施費調增。

此時,建議發包方提前預估工程量增加和減少的可能性,並在合同中約定:1、合同圖紙之外的工程量增減,措施費按實調整;或2、合同圖紙之外的工程量增減,措施費均包幹,不作任何調整。

4、承包方未經發包方批準的變更。

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按圖施工,未按圖施工的按擅自變更處理,這一步一般合同都有約定,但擅自變更的違約責任有時會約定不明,因此,建議明確約定未按圖施工的違約責任,包括扣差價、支付違約金、恢複原狀等。

5、承包方進場時未提出,結算時要求增加場地平整費用。

合同中應當明確場地是否已滿足三通一平要求,如果不滿足,應當明確約定合同價已包含場地處理所需的一切費用。進場時,建議簽署場地確認單,明確是否平整等,並拍照留存。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公牛集團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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