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響未按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守約方能否解除《認購協議》並向對方主張定金責任?

發布於 2022-12-16 15:12:58

買賣雙方已簽訂《認購協議》且已支付定金,因疫情影響未按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守約方能否解除《認購協議》並向對方主張定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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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UNCIL
LCOUNCIL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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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能夠證明疫情致使《認購協議》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者證明因疫情致使合同繼續履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否則不滿足解除合同的條件。故,未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因疫情影響,不構成違反定金合同,守約方也不享有解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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