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點35:公司在采購貨物或接受相關服務時,是否存在供貨或提供服務的單位讓掛靠單位代開、或讓其供應商或廠家代為直接開票的情形

發布於 2022-12-06 17:50:09

公司在采購貨物或接受相關服務時,是否存在供貨或提供服務的單位讓掛靠單位代開、或讓其供應商或廠家代為直接開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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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總荟
法總荟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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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響 :

1.可能會因對方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受牽連,承擔刑事責任;

2.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財務損失

應對建議 :

公司相關人員在接收增值稅發票時,應進行仔細核對,避免出現貨物流、資金流、發票流不合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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