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务

IPO杂谈17:IPO审核中关于亲属间股权转让是否构成代持的问题

通过前面几篇关于代持问题的杂谈,我们知道股份代持是红线问题,IPO上市之前必须清理还原或解除。通常监管机构会关注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供应商及主要股东、发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前述几种关系被关注可以理解,那么,若是发行人股东亲属之间转让,是否有可能被关注构成代持呢?我们还是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

关于经济补偿金,HR必须知道这些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形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经济补偿或赔偿。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劳动者存在下列六种情形,即便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具体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IPO杂谈29:IPO中的科技伦理问题简要分析

科技伦理涉及到发行人业务的可持续性、合规性,一旦发行人在科技伦理方面不符合要求,整个IPO进程有极大可能被打断。发行人对科技伦理建设应该既要有实质又要有形式,不能为应付上市做一些形式上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建设。

非货币性资产在投资或交换时的估值说明

当前资本市场运行模式下,企业并购投资成为市场扩大生产范围、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渠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企业已不只是单纯想通过合并方式获取被合并方的直接分红,而是自身的无形资产或生产线、项目组投资到对方公司换取股权,一方面获得分红收益,另一方面合并方优秀的生产技术对被合并单位投资,可以帮助被合并方企业创造更多收益。除了企业并购投资方式,部分企业还会采用以物换物的方式进行资产重整,以无形资产换取

IPO杂谈23:企业IPO后的估值问题

企业在成功IPO后一般会面临如何实现更高的资本市场价值的问题(估值),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上市公司本身,都希望自己能得到较高的估值从而实现一定的回报。

劳动人事|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

前言《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据此,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同时,《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在实践中,对于加班时间

公司法务部有权调查员工吗?

作为一家企业,企业内控和企业合规是非常重要的,而公司法务部在这方面有很大的作用。那么,公司法务部有权调查员工吗?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

新加坡高院判例——买卖合同与公司人格混同纠纷

2023年5月1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Lee Seiu Kin就Government of the City of Buenos Aires v HN Singapore Pte Ltd [2023] SGHC 139一案作出长达78页的判决,判决HN Singapore Pte Ltd需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237,619.35美金和利息。法官并判决两名被告之间构成人格混同,Nicholas Eng Teng Cheng需对HN Singapore Pte Lt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法官驳回原告主张被告一

寻找Web3.0世界的法律灵魂

Web2.0时代的技术特征造成的对法律挑战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仍然会比较棘手。在互联网世界公平、平等的法律精神,依个人愚见只有突破性的3.0时代的到来,才能重回世界。不可篡改、一定程度的去中心化、DAO自治组织的出现,在技术上避免了大型平台企业利用数据算法进行垄断、侵犯个人信息、算法侵袭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