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英文对照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中英文对照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和附件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考虑到澳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如下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中英文对照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中英文对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