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中英文对照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03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修订)(中英文对照版)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修正)(中英文对照版)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