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手把手教你擬定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中最常見、最基礎的法律文件,是勞動關系權利義務的總括。制定並簽署一份完善的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意義重大。實務中,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合同冒充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粗制濫造無法保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現象屢見不鮮。本文特匯總、整理勞動合同擬定“十三步法”,供用人單位參考、適用。01員工分類要先行制定勞動合同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具體分類。實務中,用人單位往往對本單位職工不加

要求員工簽合同,員工不簽,也要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是不是只要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一定要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