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證明書的合規審查要點 《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 ,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該條進一步明確了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的五項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及繳納出資的金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的編號和核發日期。還特別規定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根據上述規定,出資證明書是一種法律憑證,是在公司成立之後且出資人完成出資後,應當由公司向實際出資的股東簽發並由其持有的證明文件。出資人憑 法務實務 2023年08月17日 0 點贊 0 評論 1958 浏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 法律文本 2022年11月27日 0 點贊 0 評論 4948 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