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而今已經是一個深入人心的理念,也成為了國家戰略層面的“常見詞”。年初政府工作報告的“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創新動力”,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引”,各地政府層出不窮的各種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政策等等;似乎總是在提示我們“21世紀是知識產權的世紀”。然而,實際的職業工作中,宏觀層面的重視與重要似乎並未傳遞到每一個知識產權人身上,筆者曾經遇到一位想從乙方跳到甲方但猶豫未決的知識產權人,其最擔心的事情是,如果經濟形勢不佳甲方最早裁員的崗位是不是就是知識產權崗位?我們也總是容易在工作中,聽到這樣或者那樣的聲音,例如代理機構總是在抱怨代理費低,客戶不尊重知識產權;企業IPR總是在抱怨老板不重視不投資源、代理人撰寫水平低等等。似乎,知識產權的價值,知識產權人的價值究竟得到企業管理者的多少認可,總是成為困擾在知識產權人頭上的難題。

一、追求專業的確定性

一個簡單的問題可能是很多知識產權人最早遇到而又糾結回答的問題:這件專利能不能授權?成熟的知產人在經曆工作的磨練後,往往就掌握了一套話術:專利庫很龐大檢索不能窮盡……專利審查有主觀性……專利授權/駁回後面還可以有程序……所以授權概率大概XX%;一套嚴密的邏輯最終推出一個正確卻似是而非的答案。客觀來說,專利的權利有效性確實是存在博弈空間的,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件專利可能會曆經審查、無效、訴訟等各種漫長的程序,有效性多次反複,甚至還會有一輪又一輪的無效/訴訟;加上非知產專業的人士一般不了解這種情況,導致從“職場小技巧“的角度逼得很多知識產權人,不管是企業IPR還是代理人都更願意去講出一個正確但是不確定的結論。

但是,筆者認為,這種客觀的不確定性的存在其實恰恰是知識產權專業價值呈現的最好舞臺。試想,企業就想知道這件專利要不要申請?一個代理人給出一個模糊的結論,一個代理人給出一個明確的結論,企業會更信任哪一位?顯然是明確結論的,如果兩個代理人都給出了明確的結論,那麼曆經多個案件評估之後,誰的準確率更高,更準確,更專業不就顯而易見了嗎。因此,筆者認為雖然從“職場保護“的角度,知識產權人有時不得不去講出一些正確的廢話,但是切不可用這種話術說服了自己,把“客觀的不確定性“當作阻礙自身專業追求的障礙,而應該更執著於追求破解這種不確定性,例如,檢索不能窮盡但是檢索有方法,同樣的方案同樣的數據庫,一個合理的檢索方法得到的檢索結果必然是有預測性的;審查有主觀性但是審查基本理念還是“三步法”,基於合理的對比文件和審查理念做出的判斷至少是有說服力的。筆者相信,只有基於充分的實踐提煉,切實提升自身的專業能力,追尋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結論的知識產權人才能更好體現自己的價值。

因為同樣的問題,其實覆蓋了很多知識產權場景,例如,會不會侵犯某件專利權?權利要求的解釋又是一個存在博弈空間的課題;可是對於企業管理者而言,其實想知道的結論很簡單,那就是侵權不侵權,產品能不能上市?筆者相信,一位能夠克服種種不確定,提供一個值得信任的結論的知識產權人,一定更能夠獲得企業管理者的認可,能夠在職場上真正去呈現並告訴企業知識產權的價值。

二、理解商業價值,向虛而務實

又是一個簡單而難回答的問題:申請專利有什麼用?宏觀層面的回答非常簡單:保護自身市場……企業品牌和資質體現……投融資的體現……訴訟對抗實力……許可運營收益……,然而當這套回答拋給企業管理者之後,換回的是可能又是,代理機構抱怨客戶不懂不重視知識產權,IPR抱怨老板不懂知識產權不給資源;這也導致了知識產權業界總是在說,只有企業真正吃到苦頭了才會真正重視知識產權,這也確實是很多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的開端,但是筆者在想,現在已經不是幾十年前國內對知識產權一無所知的年代了,國內已經有很多先行企業趟過一個又一個的知識產權雷區了,如果還是等到企業真正遇到苦頭了才能重視知識產權,那麼知識產權人的價值如何呈現呢?為什麼沒有辦法說服管理者提前注意到風險並采取措施呢?

也許很多抱怨的開端就是錯誤的,知識產權人總在說企業管理者不懂不重視知識產權,可是企業管理者為什麼要懂知識產權呢?企業關心的是投入多少?產出多少?營收與利潤?而如果不結合商業,單純從知識產權專業的角度上考慮,其實根本無法回答專利究竟能給企業帶來多大的收益。因此,我們也可以看到,諸多知識產權專家與前輩也一直在呼籲知識產權人要懂商業,要能夠理解商業價值,要知道企業的產品、技術、銷售情況、競爭形態;要預測知識產權風險來源,要規劃風險應對方式,再內化到專利的布局上,從而真正在商業角度上依據真正的商業場景回答,專利有什麼用?

還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務實的提供一套真正的可以落地的知識產權工作方案,從知識產權戰略的角度上說,很多的工作目標其實是虛的,例如目標是構建一個具有威慑力的高價值專利布局,那麼,申請多少專利夠有威慑力呢?怎麼判定高價值專利呢?怎麼申請呢?如果沒有可量化的回答這個問題,形成一個可以量化的工作目標,恐怕又很難去呈現知識產權的工作價值了;因此筆者認為對於知識產權人而言,應結合企業的商業戰略,為知識產權工作設計一個可以量化的目標,並切實推進目標的達成;而更重要的是,要充分結合企業的商業情況和發展路徑,追尋一個符合企業商業價值的知識產權目標,並在達成目標的過程中,堅守著專業價值的體現,切實可行的服務於企業的商業發展;筆者相信一個切實可行可量化目標其實也能夠給知識產權人一個很好的工作反馈,並引領著知識產權工作持續向上。

三、因為相信,所以看見

誠然與很多工作相比,知識產權工作的反馈似乎較慢,例如商務的工作能夠很快反應到業績的變化,研發的工作能夠很快反應到技術/產品的產出;而知識產權工作的反馈卻似乎不易觸摸與論證,一件發明專利也許需要兩年才授權,而授權其實也並不直接代表什麼意義,如果談起訴訟/運營反馈更是難以預測的時長。

但是借用筆者曾聽到德賽西威管理者的一句話:因為相信,所以看見。筆者相信只要知識產權人堅持專業價值追尋與產出,摒棄內心的不確定與模糊,執著的追求理想中的知識產權價值,我們一定可以看見那個屬於知識產權的價值回馈,也相信知識產權價值能夠真實地傳遞到每一個企業,每一個人。

作者介紹:

鄭浩旋,德賽西威

鄭浩旋,德賽西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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