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 —— 普華永道、德勤、畢馬威、安永,近年來各自都在法律服務領域有所布局。

以“四大”為代表的機構,由於其提供的法律業務的特殊性,也被稱為“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ALSP,Alternative Legal Services Provider)。

從早期的流程外包,到隨著技術進步逐步擴展領域,替代性法律服務在合同管理、文書審核/生成、盡職調查、電子證據開示、監管合規、文檔管理、勞動人事等方面逐漸成熟。

在國外,替代性法律服務的實踐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近年來國內的相關探討也一度火爆,很多律師都擔心自己“被替代”。

在這些討論中,最常見的問題是:

律所在法律服務領域能否保持傳統優勢?

那麼,“四大”進軍法律行業,有哪些新舉措和深層邏輯?我們又該如何應對?





1.“四大”成立獨立律所,直接面向客戶提供法律服務

“四大”的威脅是真實存在的。

近年來,“四大”均設立了自己的法律部門,努力轉型為提供綜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而且都在中國成立了律所。

無論是會計師事務所還是律師事務所,都是專業服務機構。

不論是會計所的審計、稅務業務,還是律所的訴訟、非訴業務,都需要專業人士。

律所面臨的第一個沖擊,就是人才。

“四大”要和律所的主營業務直接競爭,一定要足夠專業,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挖人”。

去年 2 月,畢馬威在法國新設的律所 KPMG Avocats ,一次性挖走了法國最大律所 Fidal 的 144 名律師,其中包括 90 名稅務律師。德勤的香港律所挖人,也瞄準了紅圈所。

2018 年 8 月,安永收購全球著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 Riverview Law ;2019 年 4 月 3 日,安永收購湯森路透 Pangea3 法律管理服務(LMS)業務,收購完成將一次性又收編 1200 多名法律專業人士。

律所面臨的第二個沖擊,就是客戶。

“四大”提供審計、稅務、諮詢服務,現在再加上法律服務,能夠提供“一攬子”的解決方案,而且“四大”報價低,還能夠提供法律服務產品,競爭優勢明顯。

在湯森路透發布的《2019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研究報告》中,20% 的大型律所透露,他們在過去一年中曾與“四大”直接競爭法律業務。

“四大”與律所的競爭正逐步蔓延,即便是在某些限制進入的領域。

比如在中國資本市場,由於相關法律和監管的限制,“四大”提供了審計業務就不能再去提供法律服務。

無獨有偶,美國資本市場也限制會計所直接提供法律服務。

就此收手?不,德勤開辟了一條新道路 —— 通過聯盟進入受限領域。

2018年,德勤與 Berry Appleman&Leiden LLP 律所結成聯盟,提供全球移民業務;2019年5月7日,德勤又宣布與美國律所 Epstein Becker 達成戰略聯盟,提供勞動就業業務。

德勤與聯盟律所的業務互補,均是采用資源互換的方式,目的就是最大化客戶價值。

這兩個聯盟的成功建立,證明了在美國這條路是可以跑通的。除了移民、勞動就業,知識產權、信息技術等,都是客戶需要的服務。

“四大”在法律領域,大有可為。






2.競爭,是為了做大市場

關於“四大”和律所之間的競爭,很多人都抱著悲觀預期,擔心自己“被替代”。

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你把法律服務看成是“存量市場”還是“增量市場”。

“四大”為什麼要做法律業務?

是大家把一個現有的餅分出來一塊給到“四大”,還是說把這個餅變大一點,大家都有機會可以多分一些?

其實,這個競爭可以分兩個層面考慮:

第一層,法律行業是不是寡頭市場?

“四大”入局能否幹掉大部分律所,然後搶走大部分律師的業務?

這是和所有人都有關的問題。

2019年,全球法律服務的市場規模是 7000 億美金,而且這個市場在過去這些年裡幾乎是以每年 3% 的增幅在增長,但沒有任何一家律師事務所能占比超過 1% 。

換句話說,法律行業本身就不是一個寡頭市場,不能 Winner takes all 。

在全球法律服務市場中,“四大”能占到 1% ,就已經是很大比重。

今年 8 月,安永發布了一份報告,調研樣本覆蓋 25 個國家的 1058 家企業,對企業使用替代性法律服務商的調研情況作出分析。

報告得出的結論很值得參考:

  • 法務部門對外部替代性法律服務商的態度呈現“三層級” —— 先鋒、探索、觀望。


  • 調研所覆蓋的 25 個國家的 1058 家企業中,僅有 37% 的企業使用超過 3 項外包服務,且主要為合同管理和勞動人事。


  • 絕大多數企業使用 1 項外包服務或沒有,其中 44% 的企業即便認識到外包可能有利也不願使用。


這是目前調研面較廣、數據較為有說服力的報告之一,直觀反映了企業對於非律師“替代性法律服務”的態度,說明即便是垂直的替代性法律服務,“四大”也有很長的路要走。

事實上,“四大”布局法律業務,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就是,目前稅務、審計、會計業務已經很大,很難再有新的增長,而法律領域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這也間接說明了這個市場還很大。

那麼競爭的第二層考慮就是,“四大”確實搶走了一部分法律業務,怎麼辦?

但其實,“四大”進軍法律服務市場,主要指向流程化的法律事務,並非在傳統法律服務市場向律所發起挑戰。

他們的共同點是開創了區別於傳統律師服務的新模式,比如靈活外包律師/顧問,又比如搭建服務平臺,解決律師沒有固定辦公室、企業需要大量運營人員等問題。

“四大”一入局就拿走很大的市場份額,很多律師就覺得“四大”搶走了他們潛在的業務。但其實國內也有不少法律機構從事類似的業務,很多律所都選擇和他們合作。

上文提到的《2019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研究報告》也顯示,ALSP 市場的規模增長遠超預期,預計未來幾年的年增長率將達到 25% ,這本質上和法律服務市場不是一個概念。

因此,與其說“四大”是來搶“存量市場”的份額,不如說是一起做大市場,然後在“增量市場”分一杯羹。






3.顧客是天

那麼,“四大”入局,真的只是來賺錢的麼?

肯定不是。

數據顯示,近十年來“四大”的傳統收入大頭 —— 審計業務收入占比不斷下滑,而稅務、諮詢、法律等非審計業務發展得特別快。

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現象?

原因很簡單,因為現在客戶碰到的問題都是複合型問題,而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會計、評估或者法律問題。

換句話說,任何以單項突破的形式提供的專業服務,比如法律服務、諮詢服務、風險建議服務,都不是最優解決方案。

客戶想要的,是一站式的解決方案。

服務的需求在上升。

因此,“四大”布局法律業務的初衷和重點,一定是圍繞現有的客戶群體,在成熟的服務框架上,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整合式的服務,而不是單純來搶律所業務。

這個邏輯可以擴展至大多數行業,像阿裡、騰訊、字節跳動等互聯網巨頭,業務極其複雜,其實都是為了更好地服務自身用戶。

相反,如果想每個行業都插一腳,大多數都是以失敗告終。

比如阿裡就曾推出“來往”對標“微信”,騰訊扶持京東、拼多多跨界打劫淘寶,但從市場份額上看,大家都沒做成。

阿裡做不成社交,騰訊也做不成電商。

但是,如果你認為“四大”入局就是為了搶業務,那麼焦慮就來了。

比如“四大”習慣將各種服務打包報價,人均收費遠低於律所。在價格優勢下,律所也想打價格戰,但傳統的律所習慣按照小時來收費,人力成本放在那,價格也降不下來。

競爭意識損害競爭力。

如果只在表面競爭,那麼就會陷入價格戰,而忽視了客戶需求這一底層邏輯。

“四大”在法律業務的共同點是,將法律服務放在財稅服務的大項下,提出“稅務+法律”的服務模式,向客戶彰顯其綜合服務能力。

但其實,這個模型並不難調換順序為——“法律+稅務”。

“四大”在審計、稅務等領域具有優勢,法律是這些傳統業務的延伸。

同理,律所在法律領域具有優勢,也可以向審計、稅務等領域延伸。

一切從客戶需求出發。

從這個角度上看,市場確實會迎來更多的整合,律所也必須構建更加多樣化的商業模式,以滿足客戶需求。

這也意味著,未來會有更多的律所提供非法律業務,提供非法律業務的機構也會不斷出現,二者的合作將會越來越頻繁。

連接即是王道。





最後的話

雖然有所沖擊,但“四大”的到來對律師行業也是有促進作用的。

比如“四大”入局,加速了法律服務市場的分工,能夠激勵傳統律所加深專業服務水平。

新的服務商的進入,豐富了行業生態,促使法律專業服務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作為中國的律師事務所,我們要保持謙虛謹慎的態度去學習,勇敢面對,不斷地去超越。

每一家律所,最大的競爭對手不是其他律師事務所,也不是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而是任何一家能夠滿足客戶需求的服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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