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务

法总思享会 |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纠纷处理

2021年3月19日,亚太法务联盟联合天册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法总交流会,邀请资深法总、专业律师和法律科技专家等共同探讨这一话题,分享一线实务案例,探讨如何运用商标、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为企业战略服务?如何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反败为胜?在科技飞速发展中如何高效智能化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美欧首个全面人工智能协议达成,对我国影响几何?

近日,美国与欧盟达成了一项号称“关乎互联网未来”的人工智能合作协议。这项名为“人工智能促进公共利益行政协议”(下称“行政协议”)的协议通过线上签署,拟在预测极端天气和应对气候变化、应急响应、医保事业、电网运行,以及农业发展等五大重点领域带来公共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美欧双方此次在AI领域的合作并不以数据共享为前提,双方在数据流通上仍有所保留。

合同审查清单系列之版权类合同

这篇文章描述了一份版权类合同的审查清单,包括了适用场景、适用说明、常见风险清单、作品一般授权类审查清单及合规建议、独家首发授权类审查清单及合规建议、通用审查清单要点等内容。审查清单中包括了被授权作品、授权平台、作品信息、规格要求、权利来源、权利范围、权利限制、费用依据、授权类型、纠纷赔偿、必要操作、权利瑕疵、期后处理、辅助资料等方面的审查要点。此外,通用审查清单要点还包括了审核对方业务必备资质、交易合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约风险、未经报批不设置独家、排他性条款、不得约定非法交易个人信息、侵犯个人

增资协议不可忽视的10个审查点

编者按:增资协议,是指目标公司与增资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增资金额、股权比例、增资的缴付、验资、变更登记等事项。这里的目标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可能是原股东,也可能是新股东。本文采用了《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分别对增资协议进行分析,阐明增资协议起草与审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要点。-1-宏观-合同主体1.增资协议应由目标公司与增资方签署。(1)增加注册资本是公司的行为

《网络安全法讲义》第六章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上)

本讲义由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寿步教授撰写,内容取材于2016年11月我国网络安全法发布以来至2023年2月底期间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权威性高,实用性强,可供关心网络安全法律政策的读者阅读。连载共13篇。

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担保审查精要系列之一: 质押担保审查 分论篇(三) ——流质的认定与质权实现

流质条款指在质押合同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押财产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其作为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方式,广泛存在于民商事交易活动中。通常体现在需要债务人/出质人提供存单、保证金、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措施缓释风险时,并在协议中一并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有权自行处分担保财产”“债权人有权直接扣划存款/保证金”或“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作价抵偿欠款”等条款。

AI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应该增加什么?

2022年7月27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发由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研究制订的《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注意到,在这个培养方案中没有出现“哲学”二字。

浅谈如何利用法律逻辑加强法律文书说理

所有的法律文书,不管是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代理意见还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其本质都在于对己方观点进行有效论证以及对他方观点进行合理反驳。因此,从最基本的层面而言,进行法律文书撰写的人首先应当认识到其所进行是一个有效的论证过程。任何进行法律文书写作的主体都应当遵循基本的论证方法和论证规律。三段论作为亚里士多德时期就已经建立的完备理论,应当成为法律文书写作时,特别是法院审判过程中的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