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务

IPO杂谈25:IPO中的外籍自然人股东问题

在IPO案例中我们会发现发行人存在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在穿透核查后实际控制人为外籍自然人的情况。我国原则上是允许外籍自然人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拟上市或拟上市股份,但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我通过几个IPO案例来梳理下外籍自然人股东在IPO中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

浅谈如何利用法律逻辑加强法律文书说理

所有的法律文书,不管是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代理意见还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其本质都在于对己方观点进行有效论证以及对他方观点进行合理反驳。因此,从最基本的层面而言,进行法律文书撰写的人首先应当认识到其所进行是一个有效的论证过程。任何进行法律文书写作的主体都应当遵循基本的论证方法和论证规律。三段论作为亚里士多德时期就已经建立的完备理论,应当成为法律文书写作时,特别是法院审判过程中的基本遵循。

AI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应该增加什么?

2022年7月27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发由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研究制订的《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注意到,在这个培养方案中没有出现“哲学”二字。

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担保审查精要系列之一: 质押担保审查 分论篇(三) ——流质的认定与质权实现

流质条款指在质押合同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押财产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其作为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方式,广泛存在于民商事交易活动中。通常体现在需要债务人/出质人提供存单、保证金、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措施缓释风险时,并在协议中一并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有权自行处分担保财产”“债权人有权直接扣划存款/保证金”或“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作价抵偿欠款”等条款。

《网络安全法讲义》第六章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上)

本讲义由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寿步教授撰写,内容取材于2016年11月我国网络安全法发布以来至2023年2月底期间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权威性高,实用性强,可供关心网络安全法律政策的读者阅读。连载共13篇。

增资协议不可忽视的10个审查点

编者按:增资协议,是指目标公司与增资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增资金额、股权比例、增资的缴付、验资、变更登记等事项。这里的目标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可能是原股东,也可能是新股东。本文采用了《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分别对增资协议进行分析,阐明增资协议起草与审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要点。-1-宏观-合同主体1.增资协议应由目标公司与增资方签署。(1)增加注册资本是公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