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和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考慮到澳門的曆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作如下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2015修正)》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996年10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1997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守則(中英文對照版)

1998年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守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中英文對照版)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Garrisoning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1年8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