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已於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已於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的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的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2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