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已於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已於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各國議會聯盟代表團章程(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3月6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各國議會聯盟代表團章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