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各國議會聯盟代表團章程(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3月6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各國議會聯盟代表團章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