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创业者法律必修课(五)企业合同体系与内控反舞弊

经过了此前四次课程的分享,大家已经了解到:优秀创始人的“法力”修炼、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投融资条款怎么谈、以及股权激励怎么做。今天的分享内容会很实务,分成二个部分——企业合同体系建设、内控反舞弊。企业合同体系建设订立企业合同的常见目的包括:1. 固定交易。通过书面形式将谈判内容确定,履行有依据,事后可追溯;2. 财务要求。是付款的依据、开票的依据;3. 相对方的要求。也就是应客户或者供应商的要求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议案》。国务院的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报告提出的。鉴于议案中提出的问题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的判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该有关条款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务和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终审法院在判决前没有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中英文对照版)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臧宝清:商标审查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时代化

随着1982年商标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历次的商标法修改,商标审查和审理经历了无标准到有标准,从内部使用的标准到对外公开发布,从审查惯例到规范性文件,形式、内容和法律地位都在一步步升华。回顾和梳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与中国商标的注册和保护事业高度同步,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发展变化,既是规则的演化史,也是制度的变迁史,还是理念的更新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中英文对照版)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订)(中英文对照版)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