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股东会作出承包经营公司的决议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丨案例精选

上海一中院在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历来高度重视精品案例工作,以总结司法裁判经验,着力提升司法裁判品质。在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和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上海一中院分别有13篇和20篇案例获奖,获奖总数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官方微信公众号《案例精选》专栏选取审判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优秀案例予以推送,以供参考。毛海波MAOHAIBO原上海一中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现上海高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三级

谢晓俊:浅析“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在审理该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判断被诉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首先考虑有无虚假宣传行为,其次考察该行为是否产生欺骗、误导后果,再次判断原告是否因该行为产生实际损害。如前述条件依次满足,即行为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得以连接,则竞争法律关系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产生,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原、被告之间产生的竞争法律关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竞争关系,实则是竞争利益上的损害与被损害关系。

复工后的合同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吗?

后疫情时代,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那么,复工后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构成情势变更,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呢?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了一起影院与广告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影院恢复营业但尚未恢复至正常营业样态期间,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维持一审将此期间的广告费用酌定调整为合同约定的50%的判决。影院复工这笔广告费怎么付?2019年9月23日,瑞星影院与叁美广

怎样让生效法律文书更具有可执行性

对于律师及当事人而言,真正的胜诉并不仅仅在于获得胜诉裁判文书,而是当事人的诉求被履行完毕,取得想要的结果。今日肖峰博士带来的是徐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刘慎辉法官、徐州中院审管办主任李飞法官的文章,文章从“找准病灶”“预防未病”“治疗已病”三个维度对提升生效法律文书可执行性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值得学习!

早教机构加盟店停业,品牌方要担责吗?

当下,消费者越来越看重“品牌”的价值。一个大品牌,往往意味着更好的品质和更多的保障。随着品牌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加盟店也应运而生。但原本奔着大品牌去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却遭遇了加盟店停业、退费困难的窘境。在这种情况下,品牌方是否需要担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