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中英文对照版)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律讲堂:刑法中的危害犯罪与社会治安

在刑法中,危害犯罪被定义为一种威胁或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行为。这些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在刑法中被给予了特别的重视和严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