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务

《网络安全法讲义》第十章 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包含第五十九条至第七十五条,主要包括网络安全法律责任的一般规定、网络运行安全制度一般规定的行政责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制度的行政责任、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行政责任、违法信息监管制度的行政责任、数据出境管理制度的行政责任等。本章对此进行讨论。

IPO杂谈19:IPO审核中的国有资产交易评估问题

在IPO实践中,发行人在历史沿革中若涉及到国有股权相关问题,涉及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一直是被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涉及到国有股权的问题点比较多,今天我们先讲一讲关于国有资产交易的评估问题。

新加坡高院判例——买卖合同与公司人格混同纠纷

2023年5月1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Lee Seiu Kin就Government of the City of Buenos Aires v HN Singapore Pte Ltd [2023] SGHC 139一案作出长达78页的判决,判决HN Singapore Pte Ltd需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237,619.35美金和利息。法官并判决两名被告之间构成人格混同,Nicholas Eng Teng Cheng需对HN Singapore Pte Lt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法官驳回原告主张被告一

企业法务合规培训的重要性质与方法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法规越来越复杂,企业管理变得愈发严格,企业法务合规培训已经成为了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企业要求员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但很多员工并不了解这些规定,或者仅仅知道一些皮毛,因此企业必须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及遵纪守法的能力,从而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以及员工的权益和利益。本文将从企业法务、合规培训等方面阐述企业法务合规培训的重要性质与方法。

劳动人事 |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

前言《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据此,通常而言,用人单位若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劳动工作时间

IPO杂谈11:IPO审核中以中止对赌方式过会

昨天和大家闲聊了证监会对对赌协议的态度,对赌协议可能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性和公司治理规范性,必须予以终止/清理,只有极少部分案例可以先按中止VAM方式进行操作而予以过会。

科创板IPO知识产权管理及风控防控之简思

目前,科创板IPO由于知识产权诉讼而上市终止或失败案例比比皆是,企业做好IPO前知识产权风控管理甚为重要。科创板甚为关注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无形资产构成,尤其是发明专利在企业主营业务产品中的转化运营,企业应在上市前2年做好专利知识产权布局运筹工作。

《网络安全法讲义》 第九章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

网络安全法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包含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八条,主要涉及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信息通报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信息通报制度、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措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约谈制度、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网络通信的临时限制措施等。本章对此进行讨论。

IPO杂谈20:ESG对拟IPO企业的影响

ESG在资本市场是一个非常火的话题,我们从实践中来看,ESG其实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话题而已,在某些证券交易所是被纳入强制披露的内容.

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监督考核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企业面临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越来越多,如何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合规管理成为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方式,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的一系列管理措施。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人事|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

前言《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据此,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同时,《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在实践中,对于加班时间

公司法务部有权调查员工吗?

作为一家企业,企业内控和企业合规是非常重要的,而公司法务部在这方面有很大的作用。那么,公司法务部有权调查员工吗?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

IPO杂谈17:IPO审核中关于亲属间股权转让是否构成代持的问题

通过前面几篇关于代持问题的杂谈,我们知道股份代持是红线问题,IPO上市之前必须清理还原或解除。通常监管机构会关注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供应商及主要股东、发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前述几种关系被关注可以理解,那么,若是发行人股东亲属之间转让,是否有可能被关注构成代持呢?我们还是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