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务
看个人信息处理的“单独同意”规则的适用与新规定
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普及,促进了互联网与传统实体经济的融合,数字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在无形中增加了对公民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加工、使用, 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层出不穷。2021年至2022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70%,持续排名全球第一网民大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逐渐成为国家、群众密切关注的重大迫切问题。社会各
内控管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必要性与实施策略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法律合规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合规需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欺诈、贪污等行为,保护企业及客户的利益。内控管理作为管理方法之一,在企业合规的工作中具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将从内控管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必要性和实施策略两个方面展开探讨。
开源生态下如何搭建属于自己的朋友圈?
开源技术表面上是无门槛的全面开放,但可以预见,开源技术所带来的行业融入与技术全球化,使得开源生态将成为新主流。对于大部分软件和半导体行业的企业来说,开源的第一步是自身主导的“中心化”白盒商业许可,从“中心化”的朋友圈开源到“去中心化”的完全开源。
从VIE架构浅谈法律人构建商业思维的重要性
VIE架构系2010年设计出的,对于回答为什么能设计出VIE,刘钢律师解释说主要因为“理念”,即“商务律师不能仅仅是一个警察,告诉客户这条路可以走,那条路不可以走。好的律师应该告诉客户,这条路虽然不能走,但是我可以帮你找到另一条路走过去。出色的商务律师必须要有精明的商业头脑,不能只有法律一根筋。”刘钢律师通过所设计的VIE架构不仅被圈内人称为“中国互联网教父”,还在2010年被钱伯斯授予“亚洲律师界终身成就奖”,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中国律师。
浅议专利侵权中判赔金额的确定
在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中,当经过侵权比对确定发生专利侵权后,法院需要确定由于专利侵权产生的赔偿金额,在具体确定赔偿金额中不能拍脑袋确定,那在司法判例中,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的判赔金额呢?接下来笔者介绍一下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网络安全法讲义》第五章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制度
本讲义由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寿步教授撰写,内容取材于2016年11月我国网络安全法发布以来至2023年2月底期间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权威性高,实用性强,可供关心网络安全法律政策的读者阅读。连载共13篇。
打好国际官司,企业不容忽视的细节
中资企业在海外的仲裁或诉讼中,经常“输多胜少”。反思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常被大家提及的“语言障碍、程序不熟、费用昂贵、理念差异等困难”[1]外,还有一部分是企业忽视了案件管理中的一些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细节,却可能影响案件的结果。笔者眼中,这些容易被企业忽视的细节,经常出现在以下环节:环节1:事前充分评估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在启动或加入国际仲裁、海外诉讼前,要做好案件的风险
劳动人事 |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
前言《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据此,通常而言,用人单位若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劳动工作时间
模具制作合同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模具制作合同是制模方根据定作人的需求,为产品制作模具的合同。为了制作符合要求的模具,相关方进行开发或研究,并因此产生模具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等。在模具制作合同中,需要注意知识产权的风险防控,避免侵权风险,因此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模具的知识产权指的是模具图纸及生产技术的知识产权,本文仅从图纸设计的角度去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具一般是由定作人或制模方出具图纸,或双方共同设计,无论模具图纸
并购笔记1: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整合的教训
中国企业并购业绩败多胜少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起步在最近十到二十年,在起步过程中,可以说成绩有限。像华为、万向集团、中联重科等公司成果颇丰
IPO杂谈13:IPO审核中发现多次委托持股、增资未办手续怎么办?
上次说了在IPO审核过程中,股权代持的存在会导致股权不清晰引发纠纷继而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所以股权代持问题在申报之前必须清理。企业在历史沿革冲若有代持的存在也属正常,在申报前进行彻底清理即可。
浅议知识产权侵权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国家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的是想通过对知识产权从严保护,对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从重处理,来打击类似的恶意严重侵权行为,以此来强化法律的威慑力,并通过这种惩罚性赔偿的侵权判例,来对实施相同或相似侵权行为的人进行警醒,最终期望对创新活动进行有效保护。
电子证据有效存证指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外部广泛使用邮箱、微信等与客户或供应商沟通联络,内部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产品全流程管控等。由于这些工具所产生的电子证据具有不稳定性、易篡改性等特点,使得其在后续发生的纠纷中作为证据使用时被采纳的可能性大打折扣。为提高电子证据有效存证,特撰写本存证指南,在民商事领域供企业员工对电子证据的使用和保存作参考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