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

關於經濟補償金,HR必須知道這些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某些情形下,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需要支付一定經濟補償或賠償。這些規定都是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但是,勞動者存在下列六種情形,即便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也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具體情形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