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

企業如何利用競業限制協議保護商業秘密?

為防止員工跳槽導致侵犯商業秘密,很多企業會采取與員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方式維護自身在行業中的競爭優勢。員工在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之後,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至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或開業從事同類業務。對於企業而言,競業限制協議是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重要手段,能夠從源頭上防範員工泄露商業秘密的風險。在法律保護的實踐中,商業秘密與競業限制有著緊密的聯系。但是,對於二者的關系與定位,理論界與實務界曾發生過觀念上

工作群裡通報批評員工,侵犯名譽權嗎?

離職後,公司捏造事實,在工作群裡對我進行通報批評,嚴重損害了我的名譽,必須道歉賠償。我們是對事實的陳述,並無誇大。況且是發到內部群,並沒有對阿力的名譽造成損害。在工作群裡對離職員工進行通報批評侵犯員工的名譽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