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修正),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T,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公布 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 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1986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86年9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4號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修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1990年10月30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0年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