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4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根據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4年4月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情況,討論了刑法規定的“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含義問題,解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2017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7年2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公布,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為使人民法院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請求對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的規定作法律解釋,明確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如何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