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0號公布 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0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