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中英文對照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已於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已於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