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已於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已於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