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在房地产企业做法务,对房地产开发全流程法律风险风控特别精通,在业界也小有名气,自己也定位于成为房地产领域法律专家。有一天,法务部总经理找他谈话,希望他重点配合公司融资业务,为融资提供法律服务。朋友一听,是要在法务部内部轮岗。先后多次向公司领导表明意思,希望继续做房地产开发方面法务工作,几次沟通领导都比较坚持轮岗,还劝他要多岗位历练,基础牢固后期更容易走上法总岗位。多次双方不欢而散后,朋友选择了跳槽到律所专职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工作。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这位法务明显是想深耕一个领域做精做专,在公司内外得到肯定,树立专家权威形象。他对自己的职业规划定位准确,只是与法务部领导的想法出现了偏差。那么,作为法务应该定位于专业更精通还是更广博呢?

公司招聘法务干什么?

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弄清楚公司是为了培养一个精通某一领域的法律专家,还是为了帮公司解决法律问题?

显然,公司希望法务运用所学各类法律知识帮公司解决实际遇到的各类法律方面疑难杂症。公司把你请来,就是希望能综合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作为法务,除了公司主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必须精通外,大多数都还需要熟悉劳动人事、公司治理、知识产权、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法律知识,类似于全科医生。身为公司法务,懂法律知识并不是其全部能力,还需要有商业思维、业务知识、沟通能力等。毕竟,只懂一门法律知识,无法解决业务发展中各类法律问题。需要懂得各类法律知识以及商业知识,还得会与业务部门良性沟通,决定了法务在工作初期不能一味求专,这样会与公司需求产生冲突。若法务人员特别喜欢追求应然层面法律价值,钟情于探讨法律知识背后的法学理论,或许更适合做法学教师。若法务人员一门心思想把一门法律学的尽善尽美,在该门法律学科树立专家形象,对其他法律学科毫无兴趣可言,或许更适合当专科医生转行做律师。

广博的法律知识对法务有好处。

首先,法务需要扎好马步。懂得各类与公司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劳动用工、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就是法务的基础训练,是法务人员必须练会的马步。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做法务不要好高骛远,这山望着那山高。大家可以想想有些同班同学,虽然一毕业就进了红圈所,从事高大上的境外发债、并购重组业务,假如资深律师不好好带你,或你不善于思考背后原因,而只是会套用一些法律文书模板。一旦遇到非常规事项,就像没有了地图导航,无法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

二是博是专的牢固基础。类比一下砌房子,如果不深挖地下,筑牢钢筋混凝土,那房子能建的很高吗?堆积木也是,如果地基就一块积木,你想在把所有的积木都垒在这块积木上,你认为这样更容易垒的更高,现实往往是垒到一定高度就在摇摇晃晃中顷刻崩塌。做法务工作也是一样,心里想做专并没有错,但假如地基没有打牢,想做的更专业也会比较难。有句话,博而后专,先博后专。

三是综合创新解决问题要求更广博。公司法务类似于全科医生,需要解决公司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需要把大学所学的各类法律知识加以回顾,咨询请教各方面法律专家,必要时结合一些商业方式方法,运用综合能力为公司解决问题。另外,外部法律服务总是整体滞后的。比如科创板业务、公募REITs等新兴业务出现时,往往都是券商内部研究的比律师要专业。当行业出现创新机会或公司需要创新发展时,往往会有一些跨界,需要法务综合运用各方面法律专业,与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总之,公司需要的是法务能够运用各类法律知识综合解决问题,而不是花钱雇你看你秀腹肌。

企图仅精通某一门法律知识对法务有坏处。

一是容易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法律本来就是公司管理层众多工具中的一个而已,何况是一个工具上的一颗螺丝,能够为企业解决多少法律问题呢?公司发展,既需要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冲在一线,也需要人力、财务、技术等部门提供职能支撑。这些部门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只有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才能更方便你更加熟悉各部门业务,更容易理解公司商业逻辑和发展战略,对公司运转有一个整体的大局观。

二是无法满足现实业务需求。业务部门需要的,并不是你精通某一门法律,而是以结果为导向,希望你能解决他遇到的问题。业务部门并不关心你擅长哪门法律,只是希望法务不要拒绝业务部门的法律咨询。当业务部门问你商业伙伴专利权、人力部门问你挖人的竞业限制等法律问题时,假如你说你只懂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问题,想象一下其他部门的白眼和内心的想法。若只是精通一门法律,你认为商业伙伴真的会按你的逻辑只出一张牌吗?你的一个诉讼策略能够抵挡对方代理律师的所有证据和诉求?法务人员,特别是工作时间不长的法务,若一开始就想追求又精又专,是不利于法律思维养成和职业能力训练的,希望广大法务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如何当一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一是鼓励到业务多元公司锻炼。如果有得选择,在刚开始做法务职业规划时,可以到业务比较多元的公司就职。这样可以对多种业务形态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若一开始就到一个业务比较单一的公司,可能就只精通某一门法律,而无法形成系统性的法律思维。待法律思维、商业逻辑相对定型后,可以去业务相对单一的公司担当重任,感受一览众山小。

二是正确对待内部轮岗。在法务部内部岗位变化,是帮助法务扎稳马步、打牢基础的好事,是培养大局观、形成系统性法律思维的良好机会。希望广大法务人员正确看待,不要内心抵触。若确实独爱一两门专业法律,建议还是去做律师,更好实现个人价值追求。

最后,想说的是,并不是法务人员不能又博又专。博是专的基础和前提。作为法务,当然可以打牢地基,一层层往上砌房子,形成一个地基牢固、高耸入云的法律高楼大厦。坚定信念、保持信心,通过数年的积累和沉淀,成为一个既博又渊的法律专家。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法务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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